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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文明之花开遍崤函大地——《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综述
发布日期:2022-06-21 来源: 责任编辑:郑 瑾

  为了让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,让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点滴,《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,《条例》实施以来,我市认真做好《条例》宣传工作,多措并举为城市文明保驾护航,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。

  一是扎实开展三月“新时代文明实践推动月”活动之“学文明条例”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。制定印发《关于开展“学文明条例”文明实践主题日活动的通知》,以学习宣传贯彻省、市《条例》为主线,组织各县(市、区)及市直单位开展“先进典型”宣传《条例》40余场次,邀请相关专家、学者讲解《条例》颁布实施一年来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好的做法和应注意的事项,进一步提高《条例》贯彻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;组织道德模范、身边好人、乡村光荣榜上榜人物、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典型走上街头、走进社区、走向乡村开展“学《条例》 倡文明”活动,制作了电视访谈说《条例》栏目在市电视台综合频道栏目播出,举办《条例》专题讲座90余场次近1万余人听讲;通过《条例》宣传,教育引导广大城乡群众养成文明习惯、树立文明风尚,再次在全市掀起学习贯彻《条例》、争做文明三门峡人的热潮。

  二是开展《条例》线上答题活动。组织各县(市、区)、市直各单位干部职工及市民群众积极参与“线上三门峡”《条例》知识答题活动,市民参加人数达5万余名,进一步巩固大家对《条例》的理解和认识,不断掀起学习宣传《条例》的高潮。

  三是《条例》执法单位持续发力,推动文明条例落地生根。规范《条例》行政处罚行为,按照《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处罚裁量标准》要求,针对噪声扰民,公园、广场、居民区甩鞭子、打陀螺,高空抛物,饲养烈性犬、大型犬,禁烟场所吸烟等执法事项,三门峡市公安局、市卫健委及市城管局三家执法单位积极行动,带动市民将文明行动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水平。截止目前,市城市管理局共纠正遛狗不拴绳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近800起,处理群众投诉60余起,收容流浪犬只32只;出动执法队员150余人次,规范乱停乱放共享单车三百余辆,劝导市民规范停车80余次。在辖区公园,广场等不文明养犬投诉较集中区域开展法律法规宣传80余次;2022年以来市公安机关已登记办证85个,年审190个,接收群众咨询宣传860余起;市卫健委积极开展“公共场所禁烟”相关执法活动,上半年共对23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禁烟工作管理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。

  四是加大《条例》社会宣传,全市各单位利用电子屏、设置宣传版面、设立咨询台等形式,宣传、解答《条例》相关知识。制定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〈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〉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》,各地各单位利用机关电子显示屏、展板等多种方式宣传《条例》知识及标语,在全机关营造学习《条例》、遵守《条例》、践行《条例》的良好氛围;组织志愿者在公园广场开展《条例》主题宣传活动,为过往市民发放《条例》单行本和宣传彩页,并进行现场讲解;在单位门前设置《条例》宣传版面,设立咨询台为过往群众宣传解答《条例》相关知识。

  法安天下,德润人心,文明有法可依,我市正在用“良法”促“善治”,共同倡导好风尚、弘扬正能量、促进社会风气向上向善,让文明之风吹遍城市每个角落,为城市更美好的明天添砖加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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